为进一步引导广大高校学生投身现代农业,培养一批农村发展急需、政治素质好、发展能力强、留得住扎下根的“永久牌”村官队伍,为我省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提供人才支持,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委决定继续实施江苏省“定制村官”培育工程。现将我县招考简章通告如下: 面向金湖县招考10名“定制村官”,委托培育学校为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学习专业为现代农业技术,学习时间为全日制3年,毕业文凭为大专学历,学习费用为2200元/年。 二、招考对象及条件 1.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能吃苦耐劳;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 2.具有金湖县本地户籍,志愿从事农村基层工作,自愿签订定向培育及就业协议书。 3.已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的高中教育阶段文理、艺术类毕业生,录取时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符合报考院校要求的考生,须于报名开始前,到金湖县招生办公室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明显缺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因违纪违法正在被相关部门处理的。 3.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三、学费资助 1.对全日制“定制村官”在校学习期间各门功课成绩合格的,每生每年补助8000元,于每学年结束时发放。 2.培育对象在校学习期间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如出现中途退学、肄业等情况,培育协议自动解除,培育对象应在10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资助的学费;如培育对象学习成绩不合格需重修学分,所发生的费用由培育对象自理。 四、就业政策 1.培育对象大专毕业并取得相应证书后,必须服从就业分配,由金湖县委组织部统一分配至各镇所辖村、涉农社区工作,培育对象与所在镇签订聘用合同。培育对象不列入专项事业编制,实行人事代理,工资待遇按照《关于提高全县村干部待遇的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2.培育对象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2年(含试用期),工作满3年的发放一次性奖励10000元,连续工作满6年的再发放一次性奖励10000元,并适时制定相应激励措施。聘用期间(含试用期),培育对象因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原因,不能完成本职工作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县委组织部有权解除培育就业协议,所在镇有权解除与培育对象签订的聘用合同,培育对象自主择业。 3.培育对象毕业后不服从分配或到岗后未满服务年限的,均视为违约,所在镇可解除聘用合同或不再续聘,县委组织部对培育对象不再安排工作岗位,并追缴所资助学费。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1月2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网址: (1)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w.jsafc.edu.cn) (2)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 4.报名流程:登录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确认提交→考生网上支付语数外联测考试费。 5.联测考试费:文化测试语文、数学、外语每科考试费为15元(总计45元),报名时通过网银支付。 6.综合素质测试:所有报考“定制村官”考生必须参加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 六、志愿填报 1.报考“定制村官”考生必须第一志愿填报“定制村官”相关专业,其他五个志愿可以正常填报其他专业。 2.考生在网上缴费完成后将不能修改志愿。 七、考核 考核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考核内容:文化测试+综合素质测试。
考核时间和地点: 1.语文、数学、外语联合测试安排在3月19日,考生集中在淮安市参加测试,具体由淮安市招生办公室指定考试地点。 2.综合素质测试安排在4月14日进行,考核地点在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于4月13日到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体育馆领取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 八、加分政策 1.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中等级为A的每科加10分,等级为B的每科加8分,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准备证明材料。 2.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 4.近三年获得由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文化、艺术、体育、写作等大赛获奖考生。市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加20分;县级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加20分、10分和5分;校级加3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所属二级机构举办的相关比赛获奖得分减半计算,同一奖项不累计加分,按最高级别加分)。团队获奖成员加分算法如下:团队第一名得满分,从第二名起,按团队成员排名顺序依次按10%递减。 5.近三年获得县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20分;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10分。 6.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 7.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以上加分材料考生必须在2018年1月25日(以邮戳为准)前通过EMS邮寄至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或者将材料扫描(拍照)后发送到邮箱2794747210@qq.com,并对上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加分情况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10天,无异议后执行。 九、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 (一)成绩计算 总成绩=文化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二)录取原则 1.总原则: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2.所有考生在录取前必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4C1合格。同分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进行排序,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的,则以语、数、外联测总成绩排序,如还同分的则以语、数、外单科成绩排序录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18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未被“定制村官”录取的考生可凭语数外联测成绩参加其他专业录取,录取规则同非“定制村官”一致。 4.已被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将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录取。 5.所有考生须参加高考体检且体检结果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十、日程安排
本简章由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中共金湖县委组织部、金湖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6892368,18936751628; 联系人:戴岱。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责任编辑:部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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