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湖县委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
金委干教办〔2012〕3号
关于转发国家外专局“关于组织2012年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各委办局、县直各单位:
现将国家外专局“关于组织2012年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干部参加报名考试,为各类公派出国(境)培训项目人员选拔做好人才储备。 今年考试时间为2012年7月21日和12月1日,江苏省BFT考点在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南京市四牌楼2号),联系人:马莉,电话:025—83791474 83792254。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7月份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6日,详情请登录全国BFT考试网站查询(http://bfttest.tcsafea.org.cn)。 请各单位将参加报名考试的人员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行政中心524)备案。考试结束后,及时反馈本单位参加考试人员的成绩。通过BFT高级考试的人员,将根据有关要求优先考虑推荐参加市以上中长期出国(境)培训。 联系人:王晶 联系电话:86809609
附:关于组织2012年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的通知
中共金湖县委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2月14日
外考办〔2012〕01号
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外国专家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国专家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出国培训归口管理部门,各BFT考试中心: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工作的指导意见》(外专发[2011]131号)的精神,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 2012年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以下简称BFT)定于4月、7月、12月举行(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一)执行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批出国培训派出项目单位的出国培训备选人员以及拟从国家外国专家局渠道选派出国的培训人员。 (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外培训的规定》(国办发[1990]4号)及其《暂行实施细则》(国引办字[1990]59号),由各地区、各部门审批并报国家外国专家局审核的国外培训项目的出国培训备选人员。 (三)评定职称,需外语成绩的人员。 (四)已通过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希望取得BFT证书的人员。 (五)参加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专业英语证书考试(FECT)合格,希望取得BFT证书的人员。 (六)参加国家审计英语考试(AET)合格,希望取得BFT证书的人员。 (七)申请到荷兰社会科学研究院(ISS)、荷兰国际航空与地球科学研究学院(ITC)学习,需要通过BFT高级考试的人员。 (八)其它希望检测外语水平的人员。 二、考试语种和科目 4月和12月考试语种为英语,7月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各语种包括听力、笔试和口试三个科目。 考试对象中的(四)、(六)类人员可只参加听力和口试考试。 考试对象中的(五)类人员可只参加口试。 三、考试时间和考试机构设置 考试日期定于2012年4月21日(星期六)、7月21日(星期六)和12月1日(星期六)。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机构设置见附件2。 四、考试级别和报名办法 英语考试分中高级和初级两种。中长期出国培训人员需参加中高级考试,并达到高级要求;短期出国培训人员参加初级考试。日语、俄语、德语暂设中高级考试。 由于全国BFT考试网站刚刚建成,目前正处于试运行阶段,4月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试点:北京考生采取网上报名,其他省市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7月和12月考试全国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考生须登录全国BFT考试网站(http://bfttest.tcsafea.org.cn),按规定程序报名。 现场报名:考生应填写《BFT报名表》(式样见附件3),并于2012年3月7日前将报名表、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照片背后注明姓名和单位)、身份证复印件和考试费用交至选定考试机构报名。 报名结束后请各考试机构将《BFT试卷预订单》(式样见附件4)用传真方式报全国BFT考试办公室(通讯联系见附件5)。 五、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务费等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672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确定的标准,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向每位考生收取考务费10元(由各考试机构代收)。请各考试机构在报名结束后7天内将代收考务费汇至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账户。各考试机构应会同各地外国专家局、各部门出国培训归口管理部门,在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收费的基础上,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申请核定组织报名、租用考试场地和聘请监考人员等的费用标准。 考生已报名但因故不能参加考试,恕不退还考试费用。 六、在考试期间,请各考试机构所属地区外国专家局或所属部门出国培训归口管理部门派一名同志参加考务及监考工作。要严格执行全国统一考试的规定,严肃考试纪律,落实保密措施,严厉禁止和查处在考试工作中的舞弊和弄虚作假等行为。 七、成绩查询和证书发放 考试结束45天后,考生可通过全国BFT考试网站查询考试成绩(http://bfttest.tcsafea.org.cn);考试结束80天后,获得证书的考生可到参加考试的机构领取证书。 八、其他 1、各考试机构收到考试试卷和磁带后,应及时上报全国BFT考试办公室确认。 2、初级考试:请各考试机构在考试结束后7天内,使用BFT考务管理系统报送考生成绩,并将考生成绩汇总表(用考务管理系统打印并加盖考试机构公章和各地外国专家局、各部门出国培训归口管理部门公章)、考试工作总结寄至全国BFT考试办公室。考试试卷、答题卡(纸)、磁带等由各考试机构封存。 中高级考试:请各考试机构在考试结束后3天内,使用BFT考务管理系统报送考生口试成绩,并将试题、答题卡(纸)、考场记录表、考试工作总结及口试成绩表(用考务管理系统打印并加盖考试机构公章和各地外国专家局、各部门出国培训归口管理部门公章)送至或通过机要形式寄至全国BFT考试办公室。 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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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jhzzb)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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